林红波律师
?一、案件背景及过程公诉机关: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:刘某某,男,1974年出生,汉族,高中文化,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于2018年2月9日被石... 查看详情 >>
?代理过程:林红波律师在此案中担任被告人杨XX的辩护人。案件由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指控杨XX在2021年11月16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,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... 查看详情 >>
婚姻背景与房产购买刘XX(上诉人刘俊朋之兄)与吴XX于2006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刘小X。2009年,刘XX以弟弟刘俊朋(被告)名义购买石家庄市长安区都市新城F9-1-701房... 查看详情 >>
再审申请人姚XX与被申请人高XX、李XX追要垫付款纠纷一案,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0日作出(2015)晋民初字第00255号民事判决,高XX不服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赵XX因与被上诉人王XX、张XX合伙协议纠纷一案,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(2017)冀0105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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